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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义:
“一调一裁两审”指的是协商、一调、一裁、两审制,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。
1、协商是指,发生劳动争议,劳资双方首先进行协商;
2、一调是指,发生劳动争议,首先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;
3、一裁是指,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,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;
4、两审是指,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,当事人还不服的,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。
特点:
1、审理时限短;
2、专业化较高;
3、是一种准司法;
4、是一种介于行政与司法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。
5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。